材料一:由于郡县的集权特征和其军事性质能使其调动一切资源,秦国曾普遍在边境上设置郡县来防范犬戎。秦统一后,匈奴盘踞“河南地”,直接威胁秦都关中地区。秦朝领土虽然空前广阔,但大部分都是被征服的六国故地。而周朝实行的分封制,致使各国在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各有不同。因此,秦朝采用郡县制来保障其对六国的文化影响。对于一些新征服的边远地区,秦始皇采纳李斯等人的主张,设桂林、象郡、南海三郡。
——摘编自黄栋法《综论秦国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
材料二: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统一县的建制,根据县的区域大小、事务繁简、户口及财赋多寡等,将县划分为一、二、三等。“县设县政府,于省政府指挥监督之下,处理全县行政,监督地方自治事务”“于不抵触中央及省之法令范围内,得发布县令,并得制定县单行规则”。县政府设县长一人,负责综理全县行政事务,有权任免县政府职员及县属区长、乡长等。
——摘编自张皓《中国现代政治制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