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修改未保法弥补了许多制度短板,条文由原来的72条增加至132条。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成为一大亮点。“网络保护”专章对网络保护的理念、网络环境管理、网络企业责任、网络信息管理、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网络欺凌及侵害的预防和应对等作出全面规范,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材料二:2020年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修改。草案规定,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