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但近年来长江流域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根据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跨部门的立法专班,两次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草案)》全文,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安排,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2021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长江流域在水质提升、水生物种多样性修复以及污染防控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