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某区把自治重心由村下移至村民小组,通过设立“村小组议事会”并赋予其决策权、监督权和议事权,有效激发和调动了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浙江某市独创“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等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广泛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讨论、论证和协商,为干部与群众交流提供了制度化的平台,促进了乡村有效治理;针对“人情”“关系”在乡村治理中对法律的冲击,某县正确定位“情、理、法”,深入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村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为充分发挥乡贤促进家乡发展的作用,许多村镇组建了乡贤参事会、联谊会,创造了“村支两委+乡贤会”形式,涵养了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材料二: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由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的民法典草案,并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2020年社会各界对民法典草案展开讨论。根据社会各方面意见,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