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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八下·嘉兴期末) 法律为我们护航,让我们与法同行。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明辨是非]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合适的方式方法教育。

    第三十条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1. (1) 材料中全国人大和国家主席分别行使了哪一项职权,并简述这两项职权之间的关系。
    2. (2) 有家长认为“有了新法可以更好地管教小孩,但孩子面前还是家长说了算”,请从权利和义务角度,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3. (3) 从“正义的力量”角度,分析出台第三十条条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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