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南北朝时期,(南朝)梁武帝萧衍为了“孤幼有归,华发不匮”,于普通二年(521年),在都城建康(今南京)创办了“孤独园”,这被视为中国“养老院”的肇始。“孤独园”之名,来源于佛教的“给孤独园”,取自慈善家“给孤独”善行善举的故事。“养老院”制度在唐代逐渐推广,武则天时开设了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宋代把“养老院”制度进一步发扬光大。各地建立的“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都是官方的具有慈善性质的养老院,收留民间孤贫老人。同时,民间养老院也普遍兴起,如苏轼在杭州任职时,就曾在城中筹集款项并自己资财若干创设“安乐坊”,以救济贫病之人,受助者中也不乏老人。
——摘编自孙津华《中国古代养老制度及启示》
材料二:19世纪末,英国老年人口比例持续增长,老年人口的贫困问题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1906年上台执政的自由党,面对民众的强烈要求,同意出台法律以确保免费养老金保障制度的原则。1908年,自由党政府通过《1908年老年养老金法》,该法规定,70岁以上,年收入,低于31英镑的老年人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每周5先令(0.6英镑)的养老金。免费荞老金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1925年,英国政府张伯伦内阁颁布《寡妇、孤儿和老年人纳款性养老金法案》,该法案的颁布标志着英国的免费的公共养老金制度宣告结束,缴费型的养老金制度得以确立。1929~1937年,英国政府又数次放宽养老金受益的对象,逐步确立了繳纳和领取权责一致的原则,逐渐奠定了英国战后全民养老保险的基础。
——摘编自赵立新《英国养老保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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