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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2高二下·贵港期末) [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洪武年间,国都尚未迁到北京,在粮长制度下,国家不再派官吏收粮,而是通过乡村德高望重的“粮长”率领乡民,将四方漕粮沿着长江运输到南京。永乐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因路途遥远、困难险阻重重,明成祖逐于永乐十三年推行支运法:各地农民先将漕粮运至运河沿岸由官方指定的淮安、徐州、临清德州四仓,再由运军(专门负责运粮的军队)分程接运至通州和北京二仓。支运法包括支粮和运粮两个独立环节,淮安等四大仓储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漕粮先上仓后支领。时人谓之:“支者,不必出当年之民纳,纳者不必供当年之军支。”正常年份,浙江嘉兴、湖州、杭州与(南)直隶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地漕粮民运到淮安仓交收,运军用3000只漕船支领淮安仓粮运到济宁仓,再用2000只漕船支领济宁仓粮运到通州仓。

    ——摘鳊自张程娟《明代中后期漕运派兑改革与卫所分帮机制》

    1. (1)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永乐年间实施支运法的原因,并说明支运法的主要特点。
    2. (2)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评述明永乐年间实施支运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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