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在社会中承担何种职能?它的功能如何?这些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恰恰意味着文学的功能是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的。为了便于讨论,我们不妨将广义的文学缩小到叙事文学的范围内来专门加以观察。
小说在西方18、19世纪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仅仅是个文学史特例,它并非历来如此。事实上,从《荷马史诗》一直到18世纪初的社会生活中,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学或小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重要性。与音乐和绘画一样,文学长期以来一直蛰伏于宗教和权贵的巨大阴影之下。
同时,文学的社会性内容也受到一定的压抑,对世俗生活的记录或对个人经验的描述尚未成为文学的重要使命。不论是埃斯库罗斯,还是索福克勒斯,他们作品中个人经验的呈现和表述都是在神话的结构下展开的,同时与集体和社会的经验难以区分。悲剧的发生总是与不可知的命运、必然性以及上帝的存在纠缠在一起。在中世纪,薄伽丘和乔叟的写作表明悲剧中的上帝形象开始向世俗显贵人物转移。按照雷蒙·威廉斯的描述,悲剧的重点已经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与苦难”转向世俗社会的“成功与失败”,而“命运越来越多地指涉世俗的成就”。但从总体上看,对上帝的信仰仍然主宰着悲剧的最终和解。而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文学对于世俗经验的描述的比重进一步加强,悲剧发生的动力从命运的逻辑和上帝的意志变成了个人选择性的行动。
从文学的功能方面来看,它与宗教一样,都是超越现实的伟大的激情。对现实生活的认识的局限性,使人们在欲望受到挫折时,在遭遇生活中的巨大不幸或失败时,希望能从文学中找到解释和安慰,因此文学中就有了超越现实的创作。只不过,这种超越往往是象征性的,是作为一种代偿的机制而出现的,不可能获得理性的证明。和宗教活动一样,超越的途径是一种想象性的和解与欲望的满足,具有一定的仪式性。在西方悲剧常见的形式中,威胁的解除和欲望的满足都由于最后上帝的出现或暴力政权的更迭而获得解决。
在阿拉伯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文学代偿性安慰机制的重要性。在假托谢赫拉扎德讲述的故事中,不管主人公的经历和遭遇如何充满凶险,曾经出现过怎样的挫折、失败和幻灭,到最后,绝大部分结尾总是以和解结束。在中国古代的叙事作品中,这样的例子也比比皆是,夸父逐日的结果显然是悲剧性的,但夸父被烧死之前所投出的手杖却变成了一个森林,因此这种失败未尝不可以被描述为一次胜利。
问世于17世纪的《聊斋志异》为我们考察这种超越机制提供了一个范本。为什么《聊斋志异》会出现在中国的北方,而非江南,特别是经济发达的江浙一带?陈寅恪的解释是:《聊斋志异》的出现是社会环境压抑的结果,从而假托于狐女灵怪,对自身的经验和欲望进行宣泄、超越。而在晚明时期的江浙地区,由于地方丝织品经济所造成的社会繁荣,特别是当时社会名流生活风习的政治性空间已有了相当自由度,吴越名流已经可以在世俗社会中与那些“狐女”(比如柳如是等人)自由往来,不必像蒲松龄那样假托于梦幻了。
18世纪末,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概念开始在欧洲诞生,由于宗教的衰弱和资产阶级的日益强大,为了化解日益粗鄙化、程序化的功利主义意识形态危机,文学开始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其功能被加以强调:作为一种宗教替代品的价值系统,作为社会认同的一个重要安慰剂和黏合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启蒙运动的深入,文学从一种神秘的经验开始转变为一个“科学化”的、可以被我们充分认知的知识领域。
发轫于18世纪末的欧洲文学变革,与其说是对文学功能的重新发现,还不如说是对文学的强行“征用”。而中国近现代小说革命和文学革命则毫无疑问受到这一变革的影响,尽管两者之间的出发点、具体进程和后果都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对文学作用的过分强调。小说这样一个形式,从“街谈巷议”的微末小技,一跃而成为关乎民族、国家存亡的关键。
(摘编自格非《记录与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