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陶渊明《桃花源记》
[乙]郗公值永嘉①丧乱,在乡里,甚穷馁。乡人以公名德,传②共饴③之。公常携兄子迈及外生周翼二小儿往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还,吐与二儿。后并得存,同过江。郗公亡,翼为剡县,解职归,席苫于公灵床头,心丧终三年。
(刘义庆《世说新语》)
[注]①永嘉:晋怀帝年号。②传:轮流。③饴:通“饲”。
①便要还家( )
②此中人语云( )
③郗公值永嘉丧乱( )
④甚穷馁( )
①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
②公于是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
[甲]文中“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表现了桃花源中人。
[乙]文中乡人“传共饴之”,是因为郗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