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一:“法令出一”“别黑白而定一尊”“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料二:撇开道德方面的考虑,秦只维持了那么短的时期也可能是一件好事。不寻常的是,尽管昙花一现,它却成功地把一套国家官僚机器的制度传给了它的政治继任者。这套制度经过汉代的完善和巩固,又继续推行了1700年,其间逐步作了修正。如果容许这项制度以原来的法家方式来实现,即对帝国结构的各个部分进行严密的中央集权控制,那么它不可能维护得这么久。
——《剑桥中国秦汉史》
史料三: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秦之所灭者六国耳,非尽灭三代之所封也。则分之为郡,分之为县,俾才可长民者皆居民上……为天下计,则(郡县制)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
——王夫之《读通鉴论·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