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全国土地改革前,在农村占有农户总数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总耕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农、雇农,仅占有耕地总数的14%,处于无地少地状态。地主人均占有耕地为贫雇农的二三十倍,农村存在着大量无地和少地的农民。
——部编版《中国历史》八下
材料二:农业生产合作社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把社员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组织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不分男女老少,同工同酬。
——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材料三:小岗村生产队收入对比表
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 |
人口 |
粮食产量 |
人均口粮 |
人均分配收入 |
还贷款 |
交售粮食 |
1976年 |
19户110多人 |
35000斤 |
230斤 |
32元 |
—— |
—— |
1979年 |
20户115人 |
132300斤 |
800斤 |
200多元 |
800元 |
30000斤 |
——《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农民:邓小平扭转了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