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5日16 时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I号,“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牌子已经永久性摘下,“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牌子正式挂上。这既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的一个标志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奔向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年规划。规划指出,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结合材料,运用基层群众自治的知识,谈谈村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