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冯某分别为某小区401号、402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两套房屋位于同一楼层,入户门相对。2020年5月7日,两人因冯某家宠物狗咬伤李某孙子而产生纠纷并争吵,冯某于当天下午在自己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401号房屋入户门方向,李某认为两户门与门之间十分狭窄,生活日常都在摄像头范围内,要求冯某拆除摄像头。冯某则认为,在自家门上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保障财产安全且没有对着原告家里,并未侵权。李某起诉冯某,法院判令被告冯某拆除摄像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