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罗马共和国后,执掌法律(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完全被贵族祭祀团所垄断。遇有诉讼,法官徇私枉法,袒护贵族,平民备受欺凌……贵族的专横激起了平民的反抗,纷纷要求制定成文法……公元前451-450年……将制定的法律刻在板子上,公布于罗马广场,此即《十二铜表法》。
——摘编自周棚《罗马法原论》
材料二:
起义虽遭失败,其影响于罗马社会的威力却大于当时任何社会阶层的活动。它对奴隶制的打击与震撼使罗马剥削奴隶的方式开始有所变化,隶农制的剥削形式逐渐增多起来……客观上也有助于帝制取代共和制度的历史转变。 ——摘编自朱龙华《世界历史上古部分》 |
材料三:
3世纪中期爆发的巴高达运动,虽被镇压,但前后延续了100多年,沉重打击了罗马帝国的统治。此后,奴隶、隶农、贫农不断起义。4世纪末,日耳曼人中的西哥特人进入罗马帝国境内,不断起义,多次打败罗马军队。罗马帝国内外交困,于395年分为东西两个帝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