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七年,章献太后将以冬至受朝,天子率百官上寿。仲淹极言之,且曰:“奉亲于内,自有家人礼,顾与百官同列,南面而朝之,不可为后世法。”且上疏请太后还政,不报。寻通判河中府,徙陈州。时方建太一宫及洪福院,市材木陕西。仲淹言:“昭应、寿宁,天戒不远。今又侈土木破民产非所以顺人心合天意也。宣罢修寺观,减常岁市木之数,以蠲除积负。”又言:“恩幸多以内降除官,非太平之政。”事虽不行,仁宗以为忠。
①寻通判河中府 ②市材木陕西
③属予作文以记之 ④迁客骚人
①宜罢修寺观,减常岁市木之数。
②事虽不行,仁宗以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