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只因为在手机上多看了一眼,从此阅读内容越跑越偏,这大概是当下不少人挥之不去的困扰。的确,凭借智能算法推荐和对用户画像的精准捕捉,平台可以快速完成用户与信息的匹配并进行个性化推送,大大提升了信息分发效率。但久而久之,在算法源源不断地“投其所好”“量身定做”之下,人们的信息接收维度变窄,资讯获取渠道单一,容易在单调的信息交互中不断强化固有偏见和喜好,甚至在不同群体、代际之间造成认知撕裂和对立,最终深陷“信息茧房”的桎梏。
当下舆论普遍倾向于将“信息茧房”效应归咎于算法,但实际上这有失偏颇。“信息茧房”理论由美国法学教授凯斯·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一书中提出,指的是信息体系个人化所导致的信息封闭的后果:当个体只关注自我选择的或能够愉悦自身的内容,而减少与其他信息的接触,久而久之,便会像蚕一样逐渐禁锢于自我编织的“茧房”之中。无论是在传统媒体时代还是新媒体时代,信息偏食是人的本性,受众往往都会有自己的偏好与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算法只是让这一选择变得简单,且容易被我们明显地“看见”和感知,做出信息选择的终究是用户自己。
显然,受困于“信息茧房”,不应只简单“甩锅”于算法,这是对个体责任的逃避和忽视。对于青少年群体更是如此,成年人都难以走出自己的“知识同温层”和“认知舒适区”,更何况自控能力差、更容易沉迷且对内容缺乏鉴别力的未成年人。当然,这么说不代表为算法开脱,提供算法的平台、企业以及监管方有责任做得更好,引导科技通向“善”途。比如,企业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进一步优化推荐算法,对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推出更多的关爱和保护措施,引导受众提高素养而不是一味讨好用户,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也必不可少。
但归根结底,算法只是一种工具,提供算法的平台、企业以及监管方也都是外部因素,“破茧而出”的只能是自己。青少年要加强获得、分析、辨别信息内容的能力,理解和接受不同的外界声音,敢于直面和辨析不同观点,能够冷静、理性思考问题。只有主动作为,走出舒适区去拥抱更丰富、更多元的信息,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家长无疑是第一责任人。家长要做好榜样,不仅要改变“机不离手”的习惯,更要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提高甄别、屏蔽不良内容的能力,避免青少年被网络算法绑架;更重要的是,家长要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心,与孩子一起阅读、游玩、交流,以更积极健康的家庭教育环境来培养青少年的阅读习惯、思考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学校、社会也要形成合力,多方配合加强教育,从价值引导、内容生产等多角度切入,如推动网络媒介素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提供更多科学、多元的优质知识服务等,合力打破青少年群体的“信息茧房”困境。
(摘编自《受困于“信息茧房”,“甩锅”算法是对个体责任的逃避》)
材料二:
互联网平台,无论是腾讯、阿里、头条,还是谷歌、苹果等,只有扩大流量,才能让每家平台下辖的内容服务、商业应用获益,平台经济才能有效运转。
所以,平台变得越来越不敢“冒犯”用户,不会在既有的用户识别、“画像”之外冒险向用户推荐兴趣之外甚至可能引发用户反感、抵触的信息内容,但这本身却可能构成信息内容传播的导向失衡、走偏。举例来说,某些用户是明星艺人A的粉丝,平台识别这项关键特征后会陆续推荐与A有关的最新动态、商业活动以及广告内容。即便A卷入极具争议的事件,在向A的粉丝用户进行推送相关信息时,平台算法会尽可能过滤掉引发粉丝用户反感的内容。近年来,少数明星艺人的粉丝特别是青少年低龄粉丝频频在公共舆论场合激烈对骂,有关平台的失衡性推送难脱干系。
专家提出,监管部门需制定具体要求,使企业把公共价值观导向的责任落实落深,将正面价值取向作为关键标签纳入产品设计之中。事实上,在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家,监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互联网网站、社交平台并不仅仅是渠道,更扮演着数字时代的媒体角色,有必要依照更高的编辑和监管要求进行运作。
帮助青少年走出互联网“信息茧房”,监管部门作用很关键。监管部门应当对主流的互联网内容平台的算法推送进行常态化的实时监管审核,推动相关平台企业真正意义上做到履行法律、社会和技术伦理责任。不仅如此,监管部门还要鼓励平台企业改进算法,开展延伸推荐,让用户尤其是青少年能够获得更高质量、更多类别的推送信息,走出“信息茧房”。
(摘编自《如何帮助青少年走出互联网“信息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