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单选题
  • 1. (2021九上·汕头期中)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冒名顶替罪”首次入刑。其中明确: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人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冒名顶替入学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A . 隐私权、平等权   B . 名誉权、受教育权   C . 姓名权、受教育权   D . 姓名权、文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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