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公元前11世纪,在牧野之战中周人战胜了曾经相当强大的商人,获得了对中原地区的统治权。为了能在更加广阔的领域内迅速建立并巩固自己的统治,他们推行了分封制,“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李凤琴《西周分封制与西欧中世纪分封制之比较》
材料二:分封制在联系制度上就已经决定了周天子的政权不稳,国家的动荡。面对众多力量强大且不受约束的诸侯,假使一家的实力真正成长到能够与天子抗衡,那么王朝的覆灭也就不远了。况且世袭制的延续性,就能够让一方诸侯持续的累积实力。而郡县制联系于任免制而非世袭制。郡守与县长官均由中央皇帝直接任命,并且还设立监察使,行政、军事与司法三权分立,层层将权力集中到中央。这样,不仅减少了地方实力超越中央的可能,还将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手中,大大推进了中央集权的程度。
——陈鑫高、刘红琪《郡县制较于分封制优势分析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