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为了克服“养兵”带来的弊端,以及裁减冗兵,节省军费,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采取了“省兵之策”。首先,政府下令在禁军、厢军中进行考核,不能胜任禁军的降为厢军,厢军中不能担负职责的免为平民,尔后又“诏拣诸路半分年四十五以下胜甲者,升为大分”。又因宋朝军队数量庞大,与军队服役时间长不无关系,故王安石采取“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之”的对策。熙宁二年(1069年),宋神宗“诏废并诸军营”,将“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二十七”,并且规定“马军额以三百人,步军以四百人”,其后“凡拨并者,马步军营五百四十五并为三百五十五”。自熙宁至元丰,“岁有废并甚众”。
——摘编自徐正华、何建华《试论王安石变法中的军政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