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5月28日,第一批房地产税试点城市实施房地产税已经四个月了。按目前试点城市的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并表示房产税全面开征难度很大。两个试点城市的房产税抑制高价房的政策意图很明确,房产税还都没有涉及存量住房,且两个城市都实行了差别化的税率,这个差别化的税率并不是依据持有房屋的多少划分的,而是针对房价的高低设立的,如在上海,本市居民新购的第二套商品房,按平均房价的两倍为界,分别实行0.4%和0.6%两档税率。在重庆购买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的,按前两年平均房价的3倍、3至4倍和4倍以上,分别设定了0.5%、1%和1.2%三档税率,本市居民购买普通住宅不征税。据了解,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结合材料并运用“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开展房地产税试点后该如何在全国推广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