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公元前6世纪初,梭伦对国家政权机构进行了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所有合法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元前6世纪末,克利斯提尼创立新的五百人议事会。议事会成员经抽签选举产生,名额根据每个基层行政单位的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30岁以上的公民一生可当选两次,每次任期一年。“雅典民主政治是世界上最狭隘,也是最充实的民主政治。”
材料二: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用人为的方法变更自然水流,以致他人遭受损害时,受害人得诉诸赔偿;橡树的果实落于邻地时,得入邻地拾取之。
——《十二铜表法》
材料三:《汉谟拉比法典》规定:拐带奴隶,帮助奴隶逃跑或窝藏奴隶者,都要被处以死刑。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被处以割耳之刑。法典规定: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的地位要高于无公民权的自由民。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伤害同等地位的自由民的眼睛,必须遭受同样损害;但如果损害无公民权的自由民的眼睛,则只需赔偿少量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