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广东省文明村、广东省宜居示范材、广东省卫生村……项项称号背后,是陈家村对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不懈坚持。
陈家村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在开展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了1名主任、3名委员,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勤劳实干、热心为民的人选举进村级组织,村委会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村党组织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等程序充分讨论和民主决策后再予以实施。此外,陈家村制定了《陈家村村规民约》《陈家村村民自治章程》,并积极发动退伍军人等老同志积极参与村委各项管理工作。凡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和实施结果以及与村民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陈家村都在宣传栏及时公开并主动接受村民监督,使村民说得上话、看得上账、帮得上忙。
结合材料,运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知识,分析陈家村的村民自治措施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