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形成于汉代的儒家正统法律思想,在魏晋之际受到了挑战。魏篡汉、晋篡魏、五胡十六国等政局的波动,考验着统治秩序方面的正统思想;宗室的骄纵豪横与汉代时相比截然相反;统治者在废汉制并改行“九品中正制”的同时确立起中央与地方势力平衡的选人思想;出现依法考核官吏的考课制思想;在制律、理狱问题上否定汉代将刑法视为卑下之事的思想;哲学上的出世思想也挑战着以入世和关注现实为特点的官吏行为正统的理念。筋、排固
——摘编自余梁《由〈资治通鉴>看魏晋之际正统法律思想所受挑战》
材料二:粉壁是官府向民间颁布法律条文的一种方式。“粉壁”是泛指,其为发布榜文而设。榜文的形制因时因地而异,有的直接誊写于粉壁上,有的录写于木板,有的录于纸上,后两者只是以粉壁为载体。宋代的粉壁是继承前代而来的,分布在州县衙署门、治所城门、市曹、通衢、驿铺、津渡、邸店以至乡村村落中。其内容多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如禁越诉、禁春季杀生、禁杀耕牛、禁放火,也有关系较远的榜文,如追捕强盗、监督官员等,而且在这些条文中多有“赏”的内容,这有助于调动百姓的积极性。以便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些条文的内容、知道遵守或违反这些条法的赏与罚是什么,以起到宣传和警诫的作用。这些粉壁确保了宋代法律的下达,为地方司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摘编自马泓波《宋代法律由中央到地方颁布方式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