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和中世纪分封制度中有丰富妥协因素……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
——王从圣《各国民主制度的建立途径》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失败固然是由于当时的中国社会政治环境所造成,但其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乃是导致其失败的根本原因。由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在形式上就缺乏代表性,所以在内容上很难反映各阶层意见,其内容虽然是先进的,但从其形式来看,科学性、民主性均有所欠缺,宪政在一个国家的确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专制的国家。
——音正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缺陷》
材料三:1940年3月,中共中央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华中等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应规定为实行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这就是“三三制”政权制度。必须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选举政策,应是凡满18岁的赞成抗日和民主的中国人,不分阶级、民族、党派、文化程度,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摘编自毛泽东《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