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一百三十二条。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为增设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专章。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共有37000多人提出了45000多条意见,其中有17000多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1000多条意见,约占总意见数量的45%。
材料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第八十七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校园安全,监督、指导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