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在雅典,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其权利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事物的方式来实现。公民参政的最高民主机构是公民大会……公民大会上公民对城邦大事的议案自由发言或展开激烈的辩论,最后采取投票或举手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一旦形成不能随意更改。这种简朴的参政方式鲜明的表现了雅典民主政治的直接性。雅典法律规定,公民没有抛弃公务照管私务的自由,相反他必须奋不顾身地为城邦的福祉而努力。
——蒋云芳、胡长林《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及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材料二:唐代的两大重要政治制度具备了现在“民主”的因素。一个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皇权,折射了现代三权分立和内部民主的影子;另一个和当今的公务员制度相似,为国家选拔了人才,实现了社会的有效流动。尽管受时代的制约,唐代的“民主”制度终没能有效地继续运行,只能称其为“闪落的民主”,可历史见证了古人在追求民主的路上进行过的不懈努力。
——摘编自杨春莉《封建制度下闪落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