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违】材料一:2022年8月,温州市虹桥镇的王某某(男,43岁)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驾车从家中外出,并故意隐瞒事实,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公安机关第一时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预防犯罪】材料二:李某小学时就自由散漫,不按时完成作业,初中时经常旷课、夜不归宿,家长和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他却置之不理。16岁时,因琐事与同学起争执并将其打成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
【善用法律】材料三:小云家的摩托车被楼上住户高空抛物砸坏了,由于找不到肇事者,楼上住户和小区物业都拒绝赔偿。于是,小云爸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最终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