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少厉清节,为州里所服,举孝廉,光禄四行。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风解印绶去。其所举奏,莫不厌塞众议。
迁光禄勋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不止之,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郭林宗闻而让蕃曰:“若范孟博者,岂宜以公礼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无自取不优之议邪?”蕃乃谢焉。复为太尉黄琼所辟 , 后诏三府掾属举谣言 , 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尚书责滂所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叨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间以会日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臣闻农夫去草,嘉谷必茂;忠臣除奸,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吏不能诘。滂睹时方艰,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太守宗资先闻其名,请署功曹,委任政事。滂在职,严整疾恶,其有行违孝悌,不轨仁义者,皆扫迹斥逐,不与共朝。显荐异节,抽拔幽陋。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而为乡曲所弃,中常侍唐衡以颂请资,资用为吏。滂以非其人寝而不召资迁怒捶书佐朱零零仰曰范滂清裁犹以利刃齿腐朽今日宁受笞死而滂不可违。资乃止。郡中中人以下,莫不归怨,乃指滂之所用,以为范党。
后牢修诬言钩党,滂坐系黄门北寺狱。滂后事释,遂还乡里。
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导至县,抱诏书,闭传舍,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滂死则祸塞,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其母就与之诀,滂白母曰:“仲博孝敬,足以供养;滂从龙舒君归黄泉,存亡各得其所。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勿增感戚。”母曰:“汝今得与李、杜齐名,死亦何恨。既有令名,复求寿考,可兼得乎?”滂跪受教,再拜而辞,顾谓其子曰:“吾欲使汝为恶,则恶不可为;使汝为善,则我不为恶!”行路闻之,莫不流涕。时年三十三。
(《后汉书·党锢列传》)
①若范孟博者,岂宜以公礼格之!今成其去就之名,得无自取不优之议邪?
②臣之所举,自非叨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