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反垄断调查力度升级,被网友称为“互联网反垄断元年”。
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在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中的4%作为罚款,金额共计182.28亿元。7月,阿里巴巴、腾讯、苏宁、美团又因为“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分别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10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9%的罚款,计34.42亿元。
阿里巴巴、腾讯、美团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违反《垄断法》,不仅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国家要进行雷霆管制。监管部门处罚阿里巴巴、美团等企业,对企业发展是一次规范扶正,对行业环境是一次清理净化,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秋序是一次有力维护。
有人认为,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只需政府的有效治理。结合材料,运用《经济与社会》的知识对此加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