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 1. (2021八上·阳西期末) 读材料,回答问题。

    1. (1) 材料一: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该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况时实施教育惩戒。

      运用自由与规则关系的有关知识,简要说明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必要性。

    2. (2) 材料二: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十二周岁,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材料二中,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对青少年预防犯罪有什么警示?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