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强调,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编制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及省级规划,建立国家级、省级保护对象的保护名录和分布图,明确保护范围和管控要求。市县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落实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加快认定公布市县级保护对象,及时对各类保护对象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编制专项保护方案,制定保护传承管理办法。
重庆市推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时代记忆。启动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宝顶山卧佛、小佛湾造像保护修缮工程;推进合川钓鱼城、涪陵白鹤梁题刻申遗工作;推进磁器口、金刚碑、十八梯、湖广会馆及东水门、龙门浩等一批传统风貌区保护修缮工作;有效利用历史建筑和文物建筑,植入文化博览、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美术艺术展览、音乐厅、小剧场等功能;在老城区中利用梯坎、坡道、街巷串联历史街区、传统风貌区等历史人文资源,打造精彩的城市体验路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