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明初,朱元璋建都南京,由于运河不通,北运漕粮多取海道。永乐帝即位以后,迁都北京,罢海运,转河运,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山东、河南等为有漕地区。明初,漕粮无定额,每年多寡不一。成化八年,始定年漕粮额为四百万石,这一数额为清初所沿袭。一年一度的漕运往返时间较长,为了不耽误次年漕运,宪宗时,规定各有漕省的漕船必在九月初一以前抵达京师。世宗时,进一步具体规定南方各省漕船的出发和过淮时间。景泰二年设漕运总督,总理漕政,下辖各类漕运官吏和漕司,领十二把总,由十二把总率卫所屯丁分运各有漕地区漕粮。明代潜运,朝廷规定可以附载其他货物,沿途出售。漕运中的这一现象,有利于商业贸易的发展,并推动一些商业城镇的兴起。
——摘编自《漕运的历史演进与阶段特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