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谭字君山,沛国相人也。父成帝时为太乐令。谭以父任为郎,因好音律,善鼓琴。博
学多通,遍习《五经》,能文章,尤好古学,数从刘歆、扬雄辨析疑异。性嗜倡乐,简易不修威仪,而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抵。
哀、平间,位不过郎。世祖即位,征待诏,上书言事失旨,不用。后大司空宋弘荐谭,拜议郎给事中,因上疏陈时政所宜,曰:
臣闻国之废兴,在于政事;政事得失,由乎辅佐。辅佐贤明,则俊士充朝,而理合世务;辅佐不明,则论失时宜,而举多过事。夫有国之君,俱欲兴化建善,然而政道未理者,其所谓贤者异也。昔楚庄王问孙叔敖曰:“寡人未得所以为国是也。”叔敖曰:“国之有是 , 众所恶也,恐王不能定也。”王曰:“不定独在君,亦在臣乎?”对曰:“君骄士日士非我无从富贵士骄君日君非士无从安存人君或至失国而不悟士或至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则国是无从定矣。”庄王曰:“善。愿相国与诸大夫共定国是也。”盖善政者,视俗而施教,察失而立防,威德更兴,文武迭用,然后政调于时,而躁人可定。昔董仲舒言“理国譬若琴瑟,其不调者则解而更张”。夫更张难行,而拂众者亡,是故贾谊以才逐,而晁错以智死。世虽有殊能而终莫敢谈者,惧于前事也。
又见法令决事,轻重不齐,或一事殊法,同罪异论,奸吏得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出生议,所欲陷则与死比,是为刑开二门也。今可令通义理明习法律者,校定科比,一其法度,班下郡国,蠲除故条。如此,天下知方,而狱无怨滥矣。
书奏,不省。
是时,帝方信谶,多以决定嫌疑。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帝谓谭曰:“吾欲以谶决之,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帝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
(节选自《后汉书.桓谭传》)
饥寒而不进/君臣不合/则国是无从定矣
①性嗜倡乐,简易不修威仪,而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抵。
②帝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