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回整个宋代,内瓷外的背景下士大夫阶层形成了一种强的爱国情怀。乡约是“在野”士大夫实践政治理想的重要举措,这些士阶层在乡村社会中处于统治地位,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他们将“礼”作为评判一切的标准,并在乡约条款中专门辟出“礼俗相交”条来规范日常生活礼仪。“救化,美风”历来被乡村士大夫阶层所看重。乡约总体上属于道德规范,对个人而言,主要还是依靠其自身修养、公德等因素来决定他遵守“乡约”条款的意识和程度。
——摘编自吕建康《宋代乡约组织社会职能研究》
材料二:保甲法的根本理论出自《管子》的兵农合一主义。其直接目的是为“防盗”及节约军费开支,根本目的是想通过保甲制度使国家权力深入到基层的乡村社会,从而实现对基层社会的直接控制。但这与当时的主流思想极不吻合,不顾道德和教化,一味追求经济价值,遭到很多文人士大夫反对。《吕氏乡约》制定者蓝田四吕以及后世朱熹及朱门践行乡约的弟子都属于地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士大夫。
——摘编自翟秀娟《宋代乡约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