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书法的基本法则是“立象以尽意”。尽的是什么“意”呢?是“圣人之意”,是天人合一的“天地宇宙之心”,是书法最高层次的“道”。“中庸”思想是“圣人之意”的重要内容,自然也是指导书法的重要理论原则。中庸哲学重视阴阳对立、变化和统一,贵和尚中,相济相成,和而不同。这种思想在书法理论里体现为形与神、力与韵、正与奇、藏与露、巧与拙等辩证关系。这些关系得到协调、统一才能达到一种理想的“中和”境界。
“中和”思想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书体标准和书体关系。《书谱》云:“虽篆、隶、草、章,工用多变,济成厥美,各有攸宜。”每一种书体都确立了一种自洽得宜的根本规范和评判基准,而各种书体又组合成了一个互补互彰、浑然天成的圆融系统。因此,独立性与互济性是理解每种字体以及各种字体之间关系的必选维度。
“中和”思想还可以让我们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待继承与创新。“中”是对立因素或者对立面之间的正确点、最佳点。“中”因时而变,要“时中”,就是在发展变化着的时代、环境和各种关系中去研究并把握住彼时彼地的“中”,必须懂得“通权达变”。我们之所以会迷恋书法,是因为感受到了它的“中和”之美;但是面对多变的具体作品容易茫然无措、不得要领,这是因为不懂得“时中”之意。
“中和”思想,能够让我们大家创作的书法作品更加丰富而和谐,使我们书法的理论与创作相互促进,更加和谐。书法家要有“道”的自我期许,要积极地读书阅世,这样就有可能达到艺术的“中和”境界。
(摘编自何学森《中国书法的“中和”之道》)
材料二:
我国有着五千年的美育历史,有着非常丰厚的美育传统。“中和”之美则是中国古代美育历史之统领性概念,渗透于五千年的美育传统之中。“中和”之美客观上包含着阴阳相生的观念,一阴一阳,交互作用,相依相合,生成生命,同时也生成美之力量。清代笪重光在《画签》中说:“山之厚处即深处,水之静时即动时。林间阴影,无处营心。空本唯图,实景清而空景现;神无可绘,真境逼而神境生;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笪重光指出了绘画艺术的动与静、空与实、真与神的阴阳对应关系,水之静时即动时,在静水之中描绘出暗波汹涌;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通过“实景”暗喻了无画处的妙境。这种虚实、动静、有无相生的审美观念在中国艺术的各个层面都有展现,如川剧《秋江》以老艄公的一支桨的挥动象征性地展示出渡船在波涛中的选荡起伏,真正做到了“真境逼而神境生”。王国维有言:“‘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人间词话》)。这一“闹”字,于无声处写出有声,在视觉处写出听觉,是一种“通感”,“神境”即由此而生。这里的动与静、空与实、真与神的关系,就是一种阴阳相生的关系,是生命力与神韵美的呈现。
中国古代艺术讲求韵律结构的抑扬顿挫和情感表现,使艺术品整体涌动着一呼一吸的生命节奏,也是阴阳相生之艺术的体现。例如,杜甫的《春望》,诗中有感情的起伏节奏,以国破城陷,草木凄凄,烽火连天,家人遥隔的背景,和面对感时的花与恨别的鸟之情景,衬托了诗人情感的起伏节奏。在语言上,则以“国破”与“城春”、“感时”与“恨别”、“烽火”与“家书”等的工稳对仗,和“深”、“心”、“金”与“簪”等的韵律安排,洋溢着一呼一吸的生命力。这节奏,其实也是一阴一阳之道的生命律动。阴阳相生,成为中国古典艺术之境界与神韵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其神妙之所在。
审美与艺术的统一,是中国特有文化传统。中国美学与美育有着特殊的发展历史,西方的美学与美育基本上以理论形态出现,但中国的美学与美育却基本融解于艺术发展与艺术理论之中,是一种审美与艺术统一的道路。宗白华曾指出,“在西方,美学是大哲学家思想体系的一部分,属于哲学史的内容。……在中国,美学思想却更是总结了艺术实践,回过来又影响艺术的发展。”历史证明,中国有着举世公认的优秀传统艺术,特别是中国的传统书法艺术更是绝无仅有。中国书法以其特有的龙飞凤舞、强劲有力的艺术风貌,深蕴着特殊的感人艺术魅力,为世人所惊叹,以至近来不断有外国艺术家从王羲之和米芾等大书法家的书法中获得艺术震撼与启发。中国传统艺术均有其特殊的艺术魅力,充分表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和”之美的特色与韵味。更为重要的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艺术的重视还表现在,强调传统文人的培养必须通过艺术的途径。在中国,“诗书琴画”是传统文人必备的基本素养,这是中国古代的美育,是培养“文质彬彬”的君子的重要途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批判地继承这笔宝贵的遗产,是我们的历史重任。对于中国古代迥异于西方的“中和”之美、审美与艺术统一的基本特征等,我们需要有很好的研究总结与继承发扬,以便在继承与重铸中华美学与美育精神上做出新的探索和努力。
(摘编自曾繁仁《礼乐教化与“中和”之美——中华美学精神的继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