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是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参加(“10+5”),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5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
RCEP涵盖约35亿人口,GDP总和达23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1/3.
RCEP | 欧盟 | USMCA (美墨加三国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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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 29.7% | 6.7% | 6.5% |
15-64岁人口 | 31.6% | 6.7% | 13.3% |
外商直接投资(FDI)净流入 | 38.3% | 27% | 28.3% |
材料二: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RCEP生效后,货物贸易最终零关税产品数将超过90%,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幅提高,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国产品出口;同时,来自区域内的高端产品、技术和资源型国家的原材料和初级商品,与我国形成了明显的外贸产品分工体系,将直接促进我国进口;区域内各国都对服务贸易作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尤其在研发、医疗、养老、金融、运输等方面形成新增长点,贸易壁垒将大范围消除;在RCEP框架下,中国实施了对制造业、农业、林业、渔业、采矿业5个非服务业领域投资自由化承诺的负面清单,还降低了服务业外商投资的准入门槛,叠加了产业升级和环保标准提升等积极因素,将扩大区域内国家对华投资规模,提升外商投资产业层次;RCEP在经贸领域,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经济、竞争政策、中小企业等方面确定了较高标准的国际规则,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制度创新方向。RCEP正式生效,对于正在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中国而言将带来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