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乙)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徒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徒于南冥也,水击三年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丙)兰溪棹歌①
戴叔伦
凉月如眉挂柳湾,越中山色镜中看。
兰溪三日桃花雨,半夜鲤鱼来上滩。
[注释]①兰溪,在今浙江兰西县西南。棹(zhào)歌: 船歌。
故不为苟得也
贤者能勿丧耳
水击三千里
去以六月息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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