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解放之初,中国共产党展开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重构工作。首先,各地纷纷取消旧的地方制度——保甲制度,杭州、天津等城市成立居民委员会,成为了“当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之组织”;武汉市建立起了被称为居民代表委员会的居民组织。这使得“每一个中国人与政府政策发生关系,并可大规模地动员起群众的能量”。各个城市在单位和街居组织内重新建立了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这些组织将单位和街居内的不同职业、年龄、性别的群众进一步组织起来,进一步完成了党和国家对城市基层社会的组织化调控。
——摘编自高中伟《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城市基层社会组织的重构》
材料二:
1960年代以来,美国城市管理向发展社区转变。为应对日益严重的城市贫困现象,1960年代,约翰逊政府发起“社区行动计划”。联邦政府通过反贫困计划拨款建立起联邦政府机构和地方社区组织的直接联系,但是绕过城市政府发放联邦拨款的做法,侵犯了地方的政治权力和势力范围。同时,由于过度依靠政府来提供社区服务,诱发了投资成本过大、效率过低等弊病。随着美国政府缩减财政,社区行动计划只有不到十亿美元的资金可利用,而社区行动计划有超过千家的社区行动代理处。最终,社区行动计划在1970年代被叫停,并被批评者认为是失败的案例。
——据边防、吕斌《基于比较视角的美国、英国及日本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