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小梁因该楼盘距其工作单位较远不同意购买此房产,老梁便和小梁一起到售楼处要求退款。但售楼人员表示老梁交的意向金已按认购书约定转成定金,不能退还,并拿出当初签订的认购书证实。老梁赶紧打开认购书查看,发现在认购书最后一页的说明中确实有一条格式条款:“自本认购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若认购方不愿购房,所交意向金可退。起过10日,意向金自动转为定金。”老梁提出当初售楼人员没有提醒他注意该条款,但销售人员表示内容早已拟定,自己没有提醒义务。老梁听后有点沮丧。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小梁向老梁表示,这2万元一定可退。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找出售楼处应退还2万元的两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