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不收门票,该村内河堤旁边栽种有杨梅树,该村村委会系杨梅树的所有人。杨梅树仅为观赏用途,该村村委会未向村民或游客提供杨梅采摘旅游项目。吴某某系该村村民,其私自上树采摘杨梅不慎从树上跌落受伤。随后,该村村委会主任拨打120救助,在急救车到来之前又有村民将吴某某送往市区医院治疗,吴某某于摔倒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吴某某子女李某某等人以该村村委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向法院起诉该村村委会承担赔偿责任共计60余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该支持李某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