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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彭某父亲携带现金与彭某姐姐、刘某前往车行,购置轿车一辆,并将该车登记在刘某名下。同年12月,刘某与彭某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021年3月,经法院判决,二人离婚。该离婚案判决后,刘某将该车辆交付给彭某父亲,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22年春节前,彭某将该车以26000元价格出卖给他人。因涉案车辆在起诉离婚时,二人未将该车辆列入待分割财产,故法院未予处理后,刘某以该车属于个人财产为由,将彭某诉至法院,要求彭某将该车辆予以返还。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 . 以26000元购车的第三人不能取得车辆所有权
B . 车辆为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刘某名下,属于刘某
C . 彭某父亲购车有明确赠与彭某与刘某的意思表示
D . 刘某与彭某已离婚,因此应将车辆返还彭某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