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底线》里,主播骆优优在直播时猝死,其父母和直播公司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休。公司认为,骆优优跟公司签订的是经纪合同,而非劳动合同,骆优优与公司不构成劳动关系,骆优优死亡不认定为工伤,公司没有赔偿义务。法院认为,骆优优在公司提供的场所工作,由公司发放劳动报酬,受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管理约束,双方之间存在管理从属关系,符合劳动关系法律特征,骆优优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有权利主张工亡待遇。
注:互联网新型用工模式整体呈现出“人身从属性特征不明显、经济从属性弱化、组织从属性更为隐蔽”等特点,认定网络主播与网络直播经纪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主要看双方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守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飞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