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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我们要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运用所学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1) 为什么我们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2. (2)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是指哪六道防线?
    3. (3) “六道防线”的主体除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外,还应该为未成年人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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