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耶律家族
材料一:下表耶律家族婚姻情况(部分)
世代 |
人物 |
所娶妻妾 |
族属 |
一 |
耶律倍(899-937年),耶律阿保机的长子,辽朝东丹王 |
萧氏 |
契丹 |
萧氏 |
契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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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氏 |
渤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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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氏 |
似为渤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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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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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耶律履(1131-1191年),耶律倍之七世孙,金朝尚书右丞 |
萧氏 |
契丹 |
郭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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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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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耶律楚材(1190-1244年),耶律履之子,元朝中书令 |
梁氏 |
汉 |
苏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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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钵国夫人 |
不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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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耶律铸(1221-1285年),耶律楚材之子,中书左丞相 |
李氏 |
汉 |
粘合氏 |
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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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渥温真氏 |
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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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里可温真氏 |
色目 |
——整理自王善军《家族嬗变与民族融合—从耶律倍到耶律希亮的个案家族考察》
材料二:(耶律楚材)博极群书,旁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下笔为文,若宿构者。
汴梁将下,大将速不台遣使来言:“金人抗拒持久,师多死伤,城下之日,宜屠之。”楚材驰入奏……帝然之,诏罪止完颜氏,余皆勿问。时避兵居汴者得百四十七万人。楚材又请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措,奏袭封衍圣公,付以林庙地。……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由是文治兴焉。
丁酉,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未易成也。”帝曰:“果尔,可官其人。”楚材曰:“请校试之。”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词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
人,免为奴者四之一。
——《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