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大清律例》规定:“凡国人在蕃托故不归,复偷漏私回者,一经拿获,即行正法。”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规定:“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处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无论单身或愿携带家属,一并赴通商各口,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中法《北京条约》也做出了类似规定。
材料二:近代美国华人移民绝大部分来自广东沿海地区,且多为自耕农,几乎没有受过学校教育,这是19世纪中晚期华人移民的总体形象。华人移民到美国后,多从事非技术性工作或技术性不强的工作,很少有人从事与大工业机器生产相关的、对劳动技能要求严格的工作。
“(华工)一个阶层,他们安详、平和、耐心、勤劳、节俭,他们(比白人劳工)更谨慎和节俭,因而工资少点也毫无怨言……如果没有华人,要在《国会法案》规定的时间内建成这个宏大的全国性工程的西段,是完全不可能的。”
——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的四大股东之一利兰·斯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