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英国的城镇化坚持以城乡规划为主体的公共干预政策。英国在城市化初期,由于人口和产业活动的迅速集聚而城市缺少必要的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致命疾病的流行。自19世纪中叶起,英国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对环境卫生问题进行管理。1909颁布的《住宅与规划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城市规划法,标志着规划成为重要的政府管理职能和引导城镇化进程的公开政策。1936年,伦敦郡通过了“绿带开发限制法案”,由伦敦政府购土地作为“绿化隔离带”引导城市建设开发,减少对乡村环境和利益的损害。
——周天勇《中国向何处去》
材料二: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合理利用了东北、华东、华北等经济发达、解放较早的地区的经济优势,对原有的城市进行了彻底的改造。变单纯的消费城市为生产、生活协调发展的城市,城市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心,缓和了城乡矛盾,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党和政府采取了正确的城市工作方针和政策,医治城市的战争创伤,促进了城市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到l957年5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从l949年的98个增加到l40个;另外中西部也兴起了一系列工业城市,如郑州、包头、兰州、西安、成都等。
——宁克平《中国城市化进程及其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