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我国长期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友好交往交流,共同进行反帝反封建的爱国主义斗争,形成了经济、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联系。建立了相依共存的密切关系,造就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共同心理,并转化为一种巨大的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是在本来就是集中统一的国家搞各民族独立自决或实行联邦制,那是历史的倒退,是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也是违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和发展,既考虑了民族与地方的历史状况,又考虑了其现实的状态及发展需要。历史上形成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面临着少数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问题。因此,民族区域自治把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更好地发展。
摘编自王丽艳《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材料二: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对外曾是长期受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内部各民族在革命战争中同甘共苦结成了战斗友谊,使我们这个民族大家庭得到了解放。......在中国这个民族大家庭中,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
摘编自周恩来《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