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
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 , 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鬬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徒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徒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鬬,乡邑大治。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徒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
(节选自《通鉴纪事本末·秦并六国》,有删改)
①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②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