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秦朝形势图(局部)
材料二:元朝和清朝边疆治理措施对比
朝代 |
主 要 措 施 |
元朝 |
设辽阳行省、云南行省等;在中央设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在西南民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其首领接受朝廷封号;设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和琉球 |
清朝 |
设黑龙江、吉林、盛京、乌里雅苏台、伊犁等将军辖区;对西藏地方的政教首领实行册封制度,设驻藏大臣;在中央专设理藩院,掌管蒙古族、藏族等民族事务;设台湾府,后升为台湾省;收复新疆后,建立新疆省 |
——摘编自郑汕《中国边疆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