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乙】
齐有甄彬①者,有器业②。尝以一束苎③ , 于荆州长沙西库质钱。后赎苎于束中得金五两以手巾裹之。彬得金,送还西库。道人大惊曰:“近有人以金质钱,时忽遽④不记录。檀越⑤乃能见归,恐古今未之有也。”辄以金之半仰酬,往复十余,坚然不受。
【注释】①甄(zhēn)彬:南北朝时齐朝人。②器业:高尚的品质和出色的才能。③苎(zhù):即苎麻,多年生草本植物。④遽(jù):匆忙。⑤檀越:指“施主”,即施与僧众衣食。
后赎苎于束中得金五两以手巾裹之
①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②檀越乃能见归,恐古今未之有也。